安徽墙体广告 肥西县女子张小琴(化名)今年6月与丈夫注销结婚。可婚后没多久,她竟得知丈夫是本人的堂叔,无法将丈夫诉至肥西法院,请求解除婚姻。肥西县法院审理后宣布两人婚姻无效。
张小琴与张彬(化名)在外地打工时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并于今年6月8日在民政局办理了却婚注销。婚后,俩人发现双方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原来,张彬的祖父是张小琴的曾祖父。按辈分来算,张彬是张小琴的堂叔。依据我国《婚姻法》,这种状况属制止结婚情形。为此张小琴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这段婚姻,并提交了身份信息、村委会证明等证据。
肥西县法院审理以为,张小琴与被告张彬确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注销结婚,违背了《婚姻法》关于近亲属制止结婚的法律制止性规则,该婚姻应属无效,依法应予解除。法院对被告张小琴确实认其与张彬婚姻无效的恳求予以支持。
【延伸阅读】
两种情形制止结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此外,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制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