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墙体广告 出产车间内,工人没佩带安全帽和防噪音耳塞;有安全出产职责书,却没有树立安全出产职责制;安全出产危险点没有建立警示牌……近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第十六督导组在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查看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多处危险。
该公司坐落咸宁高新区,是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建立的子公司,年产量达50万吨。
走进该公司出产车间,一台巨大的玻璃熔炉贯穿整个车间,熔炉边是鳞次栉比的各种管道。从调查孔能够看到,炉火正旺,炉内温度达1000多摄氏度。车间机器噪音较大,相互之间说话都有些听不清。车间内不断有职工走动,有人在管道下维修,有的在转移杂物。这些职工全都没有佩带耳塞和安全帽。陪同督导组查看的公司负责人尽管戴了安全帽,却没有系好帽子的安全带。“车间里上班的工人不需要戴安全帽吗?”督导组成员问。“公司没有这样要求过,一则天气这么热,戴起来不方便;再说,全球的玻璃厂都没有这个要求啊。”公司人员答复。“看看这些工人在这鳞次栉比的管道下作业,要是撞到哪里怎么办?热一点总比撞死撞伤好吧?”督导组成员严厉地说。
查看中,督导组还发现,该车间一切的危险点,包含高温调查孔,也都没有建立警示牌。
此外,该公司只要安全出产职责书,没有树立安全出产职责制,而安全出产职责书是不能替代职责制的。更让督导组吃惊的是,在该公司的安全出产职责书中,总经理与安全员背负的安全出产职责竟然是一样的。
督导组指出,该公司之所以在安全出产管理上犯这些“初级”过错,与公司没有完好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其敏捷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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