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仅因少了一箱芒果,送货员李某与水果摊主邓某某发作口角与推搡,李某竟一拳击倒邓某某致其倒地身亡。昨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某被控成心伤害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少了一箱芒果,双方起争论
李某,今年29 岁,定远人,曾在合肥一家体校参与拳击队锻炼,并夺得过安徽省拳击锦标赛冠军。
2017 年4 月3 日晚上,李某接到父亲电话,让他和妻子到大兴镇周谷堆水果买卖中心去卸货。李某的父亲刚从广西拉了一箱水果到周谷堆,要送给4 家货主。李某三人从头一晚,不断干到第二天清晨,才将前三家货分发完成。在给第四家货主邓某某分货时,邓某某发现少了一箱芒果。于是,让李父去找回。
当时,李父经过清点发现,那箱芒果在第三家货主手上,联络过后,让邓某某自行去取回,但被邓某某回绝,请求李父去搬来,双方因而起争论。
随后,李某也与邓某某发作了争论。据指控,李某用左拳猛击被害人右面颊部一拳,致其倒地后死亡。李某在案发后逃离现场,4 日早上7 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定,邓某某系被钝性外力作用至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被控成心伤害,当庭致歉
庭审时,李某宣称本人并不是成心的。“当时他说如今就要把那箱少的水果搬过来,不然运费别结了,我就让他摸着本人的良知说话。”发作口角后,李某用左拳一拳打在了邓某某的腮帮上,邓某某随即倒地。李某称,本人让家人拨打120 救护车,然后分开了现场,“由于惧怕。”公诉人以为,李某成心伤害别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曾经冒犯刑法,应当以成心伤害罪追查其刑事义务,倡议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害方的代理人提出,李某是一名专业的拳击运发动,关于本人的出拳力度及部位,能否能致人死亡,有分明的认识,且追求致死的结果,应当以成心杀人罪定性。此外,还提出民事索赔共计103 万余元。
李某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以为李某是防卫过当差错致人死亡,并提出了应认定自首的理由。但在争辩环节,这两点意见均被公认人承认。“依据现场状况,李某不具备合理防卫的必要性,不存在防卫过当,也不能认定自首。”
李某在最后陈说时,坦承本人有罪,并向邓某某家眷鞠躬致歉。“我对不起邓叔一家人,由于我的一时差错毁了两个家庭,我认罪伏法。”鉴于案情严重,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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