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假如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域),形成特别严重安康损伤结果的,或经评价以为事情危害特别严重的,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依据《应急预案》,安徽省政府设立省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导、指挥、谐和全省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品药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发作特别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省指挥部在国度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展开应急处置。严重、较大、普通食品平安事故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展开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明白,对坦白、谎报、缓报食品平安事故的,或者在食品平安事故预防、报告、通报、调查、控制和处置等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渎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则,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展开调查,查明缘由、性质,依法依纪追查有关义务单位或义务人的义务;涉嫌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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