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渠墙体广告 日前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发作一同肇事逃逸案件,受伤的是一名早上在上学途中的学生,过马路途中被一辆转弯白色越野车碰撞,但是肇事车并没有停车查看孩子伤情就跑了。11月23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交警大队经过晨报寻觅目睹者,希望有热心市民可以提供有价值线索。
据引见,事发11月16日8时30分许,一辆白色越野车沿青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天汇路青海路路口右转弯时,将一名学生撞伤后逃逸。
学生家长得知后报警,警方正在全力侦破中,事发时经过并目睹该起事故的市民希望能与办案警官联络,提供有价值线索。
警方也正告肇事驾驶人,主动前往交警大队辅佐处置该起事故。
联络人:事故中队民警杜强,电话17881522772。
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则,在道路上发作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刻停车,维护现场;形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刻抢救受伤人员,并疾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辅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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