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两车狭路相逢互不避让 潮州“路怒哥”寻衅滋事获刑 客户留言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两车狭路相逢互不避让 潮州“路怒哥”寻衅滋事获刑

  • 宅翻新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7000平方米

    ****广东宅翻新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服务于入住后市场的平台型互联网公司,业务涵盖:房屋翻新、软装...

    制作期限:30天

  • 京东集团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100000平方米

    **京东(JD.com)*是中国最大的自营式电商**企业,2015年第一季度在中国自营式B2C电商*...

    制作期限:30天

  • 海尔墙体广告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5万平方米

    海尔工贸委托本公司在湖北省境内制作80000平方米墙体广告,在各方的严格监督和管...

    制作期限:30天

  • 张万福珠宝(乳源)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1000平方米

    **张万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于1989年在香港成立,是集珠宝首饰设计、制造、销售、售后业务为一体的综合...

    制作期限:2天

  • 1

2018年04月23日 17:19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guangdong/ 本文标签: 广东潮州墙体广告

广东潮州墙体广告  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甲(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

陈甲于2017年5月17日上午,驾驶一辆黑色丰田小汽车途经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某菜市场路段时,遇被害人陈乙(化名)驾驶一辆白色福特小汽车对向而行,因道路狭窄致双方无法避让通行。陈甲为逞强,驾车多次撞击陈乙驾驶的汽车,持刀恐吓陈乙,并掌掴闻讯到场的陈乙的家婆郑某,后被在场人员劝离现场。陈甲于2017年5月2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陈甲已赔偿被害人陈乙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25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甲因道路交通与人发生纠纷,为逞强而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该案中,陈甲法律意识淡薄,因道路交通与人发生纠纷而罔顾交通安全,不仅驾驶车辆多次撞击被害人驾驶的汽车,造成他人车辆受损,而且还持刀恐吓被害人,其行为情节恶劣,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教训深刻。近年来,随着汽车的迅猛发展,开车人犯上“路怒症”的越来越多,交通违法行为也屡屡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引以为戒,提高行车素养,养成文明行车的良好行为,共同遵守交通秩序,共创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