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打击“拒执罪”不手软 今年以来湖南367人被追究刑责 客户留言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打击“拒执罪”不手软 今年以来湖南367人被追究刑责

  • 华容移动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7000

    **2018年3月,华容移动在岳阳市华容发布7000平方米墙...

    制作期限:30

  • 哈佛汽车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1430

    **岳阳申岳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21日,是一家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汽车美容、汽车维修、...

    制作期限:5

  • 周大生珠宝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3000平方米

    **周大生(股票代码002867)专注于周大生珠宝首饰的设计生产、品牌运营和连锁经营,独家研创了情景...

    制作期限:30天

  • 益阳沅江信合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3000平方米

    **沅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地址位于洞庭湖区鱼米之乡益阳,益阳 ,,于2007-07-10 在...

    制作期限:20天

  • 长沙银行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4000平方米

    *****

    制作期限:30天

  • 株州一医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2000平方米

    ****株洲市一医院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24号,交通相当方便,服务宗旨诚信为本,为中国医疗事...

    制作期限:30天

  • 胖哥槟榔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30000

    *** * **湖南胖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湖南省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是集研发、生产、检测、...

    制作期限:30天

  • 衡阳珠宝墙体广告

    合同面积:3000平方米

    **昇昇泰珠宝城凝聚众多知名品牌,集珠宝销售、鉴定、展示、拍卖、设计加工、批发及售后服务于一体,强强...

    制作期限:15天

  • 1
  • 2
  • 3

2018年07月11日 11:20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hunan/ 本文标签: 湖南长沙墙体广告

湖南长沙墙体广告   星斗在线7月11日讯 据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报道 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立功行为的有关状况。

为确保我省法院全面决胜“根本处理执行难”,及时完成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省法院综合运用多种惩治手腕,坚持依法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法院执行、刑事审讯部门综合运用罚款、拘留、信誉惩戒、刑事处分等手腕,依法严厉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发布未实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88万余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1.4万条;采取拘留措施3175人次,罚款措施457件次,罚款金额1787万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35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追查刑事义务367人,93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全省法院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立功精准高效打击。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7月出台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单一的公诉形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形式。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诉。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查的,申请执行人能够依据法律规则向法院提起自诉。经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自诉权,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查拒执立功中的主动作用,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立功。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拒执立功自诉案件22件31人。

相关链接

王某某抗拒执行妨害公务案

2016年11月24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就覃某某与王某某抚育费纠葛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王某某支付覃某某抚育费165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实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肯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覃某某于2017年1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2017年10月24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到石门县皂市镇岳家铺村6组王某某家中停止执行时,王某某手持菜刀左右挥舞抗拒执行,致使一名执行干警左伎俩桡侧被王某某所持菜刀砍致细微伤,另一名执行干警右手中指指甲底部挫伤。

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8年3月22日向临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临澧县法院于2018年5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