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场治乱”子举动中,开展整治发布虚伪
广告行为,近来,该局杨家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发现一药店“宝之林”傍“宝芝林”的店堂
广告,其行为涉嫌构成违背
广告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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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店注册称号为“
达州XXX药业连锁有限
公司新宝之林十一店”,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店内一切宣传告示内容,对外的称号也均以“XXX宝芝林”宣称。“宝芝林”是位于
广东省
惠州市的一知名医药企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该大药房为榜上“宝芝林”这块金字招牌,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以自己称号字号中有“宝之林”字样,
四川达州墙体广告与现有称号与“宝芝林”极为类似,故意混淆是非,在药店大门前加挂“XXX便是宝芝林”的吊牌,误导顾客误以为该大药房便是宝芝林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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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竹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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