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东市团山镇团群村村民李富元,近日将其保存了近70年的两张《土地房产一切证》捐献给邵东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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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群村村部,李富元展现了他保藏的《土地房产一切证》。李富元介绍,房产证上的李华林便是他父亲。这两张《土地房产一切证》约签发于1952年,上面记载的是其家里早年建的三间土砖房和旱田、水田具体情况。“父亲58岁时去世后,这两张证书一向被母亲当‘宝贝’相同珍藏;1991年母去世前,郑重地将用红绸包裹着的证书交给我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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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看到,两张轻轻泛黄的《土地房产一切证》大约一尺见方,从右至左、自上而下顺次印有:
湖南省邵东县土地房产一切证,第零贰壹肆叁号,第十三区莲塘乡团结镇居民李华林、尹六秀、李有元、李富元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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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证书还注明了土地和房屋位于位置、亩数、地基、附属物等信息,并有时任县长赵旭程和其时“
邵阳县人民政府邵东办事处”的大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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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李富元表明,他将这两张证书捐献邵东市档案馆,期望可以对研究邵东前史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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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邵东市档案馆初步鉴定,李富元捐献的证书应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邵东颁布的第一批土地房产证。经查阅档案,赵旭程是1952年邵东刚建县时的首任县长,从所盖公章“
邵阳县人民政府邵东办事处”来分析,其时“邵东县人民政府”的公章没有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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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份新中国成立初期、邵东建县之初颁布的土地房产证,见证了新中国土地分到农户手中的一段前史,这关于其时邵东经济、前史等方面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并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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