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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22人获刑,最高判21年半!龙岩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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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8日 10: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近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平等22人涉黑涉恶案进行公开宣判。组织领导者陈某平,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十六年三个月不等。
  一审查明
  黑社会性质组织
  及其衍生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被告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人陈某平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至2007年12月3日刑满释放。2009年起,陈某平开设赌场牟利,并为了确立其强势地位,以牟取更多经济利益,陈某平以江西籍老乡关系为纽带,通过提供吃住玩乐、安排到赌场或工地帮忙、入股开设饭店赌场、承建工程、帮助摆平纠纷、安抚打架受伤成员等手段,笼络、网罗了江西籍刑满释放人员刘某国等人、江西籍同乡胡某军等人,以陈某平与他人合股开设的明月山饭店、运辉商行等为据点,经常聚集在一起同出共行。自胡某军以下各人均主动追随,听命于陈某平,称陈某平为“陈总”或“哥”。胡某军、章某、沈某等人,又各自收部分被告人为“小弟”。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陈某平等15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16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非法牟利,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及周边区域造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社会生活秩序,已经形成了以陈某平为组织、领导者,胡某军、刘某国、刘某、章某、沈某积极参加,王某明、易某、邹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同时衍生出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成员被告人胡某军另自2013年以来,长期纠集、指挥被告人邹某、谢某、杨某等人,在龙岩市新罗区野外山头多次开设赌场,并以索要赌债为由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项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胡某军为首要分子,以邹某、谢某、杨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逞强斗狠,树立非法权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被告人陈某平组织、指挥、认可或默许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组织成员自2014年以来,先后在龙岩市新罗曹溪街道某酒吧酒后借故殴打保安,致3人受伤;持械恐吓村民、组织人员到工地看护,让他人非法倾倒渣土;与某娱乐会所发生纠纷殴斗,组织数十名组织成员和江西籍老乡三次到该会所长时间起哄、闹事、围堵、滞留,阻止出警公安人员带走闹事人员,造成会所秩序严重混乱;受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邀约为其强迫交易助阵,迫使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退出土石方工程;组织成员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与他人聚众斗殴,在社会上树立了非法权威。
  为非作恶,大肆开设“地下赌场”
  被告人陈某平自2009年至 2013年,在龙岩市某宾馆和某大厦经营2个麻将馆;组织成员被告人刘某国自20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13年以来,单独或伙同他人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及周边开设5个“豆子馆”,招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查获可计的赌资金额达数百万元。两人不仅从中抽头渔利,还以提供“工资”形式安排多名组织成员在赌场看场、管账、讨债,以赚取生活费用。
  软硬兼施,肆意进行敲诈勒索
  2015年9月起,被告人陈某平的江西老乡委托其向某酒店老板索取债务。陈某平遂指挥组织成员采取多次到酒店静坐、骚扰客人、围堵该老板等“软暴力”方式讨债,借机向该老板勒索人民币8万元。
  2017年10月,在围堵某会所后,被告人陈某平即以组织成员及其本人被某会所保安打伤为由,向该会所老板勒索得款人民币50多万元。
  2013年以来,组织成员刘某国以诈赌为由,向两名参赌人员敲诈人民币20000元,实际得款5000元。
  一审认为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
  被告人陈某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情节严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被告人陈某平系组织领导者;被告人胡某军、广西防城港墙体广告刘某国、刘某、章某、沈某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明、易某、邹某等人系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同时,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某军,成员邹某等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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