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7日从
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为进一步标准住宅租借商场行为,强化房源信息发布办理,保证房源发布信息实在,持续推动住宅租借试点城市建设,
合肥市出台加强房源信息发布办理文件,规则自本年8月1日起,
合肥市区所有住所对外发布租借行为,有必要先在
合肥市住宅租借交易服务监管渠道或
合肥住宅App实名注册获得核验码后,才能在中介
公司或网络渠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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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广告 文件规则,在
合肥市经营的
房地产生意组织获得有效的房屋授权委托书后,须在监管服务渠道照实录入相关信息,获取房源核验码,保证房源信息实在后方可对外发布。对同一房源可在同一网络渠道发布一次,线上线下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共同。网络信息发布渠道承担房源审核主体责任,实行房源检查义务,保证在发布房源信息时标识实在有效的房源核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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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广告 为合作落实房产生意从业人员房源发布实名制办理,保证信息发布人员及所属
公司与实践相符,对属于加盟店的
房地产生意组织应在
公司和生意人基础信息中,要求标识加盟品牌名称和
公司名称。
安徽淮北
墙体广告 合肥市还建立信誉惩戒制度,对
房地产生意组织、租借企业或从业人员发布虚伪房源信息的,应限制或取消房源发布权限,不得为未办理登记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房地产生意组织及从业人员注册房源信息发布端口。关于
房地产生意组织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房地产生意组织和租借企业发布虚伪房源信息的,
合肥市房产局和商场监管局将依法对
房地产生意组织、租借企业和网络渠道进行查办。关于网络渠道未能实行主体责任,违规发布虚伪房源信息的,市房产局将联合网信办对网络渠道催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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