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1日晚,陕西宁强县发作一同公交车坠江事故,形成2人死亡,3人重伤。近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该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道指出,该事故的直接缘由系公交驾驶员未系平安带,违规操作单手控制方向盘,招致车辆左前侧碰撞公路左侧路肩上的渣滓桶后撞击在防护栏上,坠落至嘉陵江。同时扫除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车辆毛病以及其他车辆、人员干扰等要素招致事故发作。陕西铜川墙体广告
调查报告称,2019年2月11日下午17时50分,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陕F52868公交车在行驶至省道S103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路K2+800m处时,公交车撞断路肩防护栏,坠落至嘉陵江,形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2019年2月11日,宁强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委、公安局、应急办、总工会、交运局、人社局、阳平关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2·1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含专业技术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救援现场。视频截图
一、事故相关状况
(一)事故单位状况
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成立于1949年12月,停业执照统一社会信誉代码91610700222540280T,法定代表人为吴漫天,国度道路运输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两千三百余万元。运营范围主要有县内、市际、省级班车客运和货运,公交客运等,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室、运营处、公交处、安技处等13个行政职能处室。其中安技处为运输平安专职管理机构,全公司装备平安管理人员95人,公司下辖2个大型一级客运站,10个二级客运站,20个三级以下客运站,具有各类客车910台,运营范围辐射全国多数省份地域。2007年组建控股子公司西汉高速客运公司。公司成立有法人代表吴漫天任主任的平安消费委员会。该公司现有员工2579人,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陕西铜川墙体广告
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10日,停业执照统一社会信誉代码:91610700590295004T,担任人:黎义宁,属全民一切制分支机构(非法人),国度二级汽车客运站。运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运营,城市公交客运运营;广揭发布。公司下设工会、办公室、财务科、安技科、消费科、质保科、旅游科。其中安技科为运输平安专职管文科室。具有普通、中级、高一级、高二级营运客车89辆,跨县线路10条,跨省线路1条。成立有担任人黎义宁任组长的平安指导小组。该公司现有员工52人,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路中段。
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0日,停业执照统一社会信誉代码:916110700559392383D,属全民一切制分支机构(非法人),担任人:黎义宁,运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运营、城市公交客运运营,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2016年8月,公司开通宁强县城区5路、6路、8路共3条公交线路,共投放14辆公交车运营。2019年1月18日,开通宁强南站至阳平关11路和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12路公交车班线。成立有担任人黎义宁任组长的平安指导小组。该公司现有员工39人,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路中段。
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与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均从属于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管理,两个公司实行一套指导班子管理。陕西铜川墙体广告
(二)事故车辆状况
事故车辆陕F52868号“恒通客车牌”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型号为CKZ6710D4;车辆辨认代号:LGF199HM8GF132055;发起机号:FG3FPG02804;车身颜色:蓝、灰;座位数:18;车辆荷载:36人;运用性质:公交客运;出厂日期:2016年7月8日;初次注销日期:2016年7月27日;强迫报废期止:2029年7月27日;检验有效期止:2019年7月31日;车辆一切人为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车辆一切人注销住所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羌州中路。该车辆在中国人民财富保险公司宁强分公司投保交强险11万元、三责险50万元、座位险5万元、车损险12万元。车辆装有3G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宁强公交分公司监控室衔接,共计4个摄像头,分别拍摄车前部路况,司机驾驶位置,车前门乘客上车位置,车内中后部,车载视频工作正常。
该车辆运用过程中由宁强县江宁汽车修理厂按时停止维保、维护,阳平关镇子龙汽车修理厂停止例检,无大修状况,无交通违法记载。
(三)事故车辆驾驶人状况
唐科军,男,出生于1971年4月29日,初中文化水平,事故车辆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住址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路中路12号。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1994年4月22日,有效期至2026年4月22日,准驾车型:A1A2。客运从业资历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有效期至2020年4月25日,发证机关为汉中市运管处。2007年至2017年在西汉高速从事客运大客车驾驶工作,2019年1月18日,开端驾驶公交车,属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驾驶员。
经查,驾驶人唐科军驾驶培训、考试契合程序,驾驶证状态显现正常,无违法未处置信息。另经技术审定及讯问调查,扫除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车辆毛病以及其他车辆、人员干扰等要素招致事故发作。事故发作时唐科军未系平安带。
2019年2月10日晚,唐科军在青木川镇休息,作息正常,2月11日上午09时03分,唐科军驾驶事故车辆由青木川站动身向阳平关方向;11时13分抵达阳平关火车站左近暂时停靠点停车;停放1小时40分钟;12时53分从阳平关火车站左近暂时停靠点动身向青木川方向;14时38分抵达青木川客运站;停放1小时35分钟;16时13分从青木川动身向阳平关方向;17时50分发作事故。陕西铜川墙体广告
(四)事故道路及运转线路状况
1、事发路段位于省道陕S103(2018年12月19日,省政府批复规划为省道)在汉中市宁强县境内阳平关镇至青木镇一段(以下简称阳青公路)。阳青公路于1996年至1998年改建为四级路;2003年至2005年继续依照四级路改建,事故路段因属于阳平关集镇过境段,在此次改建中依照三级路规范建立;2010年至2012年阳青公路全段改建晋级为三级路。
本次事故现场在省道陕S103(阳青公路K2+800m)处,东西走向,道路设计限速30公里/小时。阳青公路K4+300m处设置有限速20公里/小时的警示标志。事发地点为纵坡小于1%、线形顺直的水泥路面,有效路面宽8米,左侧临江设置1米宽硬路肩,路面交通标志标线不明晰。临江侧防护栏是2006年修建的牛栏式钢筋混凝土护栏,护栏高度1.05米,立柱间距2米。此防护栏在2010年阳青公路三级公路改建和2014年安防工程施行中予以应用。
2、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公交线路全长69公里(单程),该线路命名为12路,设上行站点(青木川镇政府至阳平关火车站)32个,下行站点(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32个,站点共计64个。截止2019年2月11日,共投放8辆公交车运营。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2018年9月6日向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报送《关于开通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交车辆线路的请示》(汉运公交发〔2018〕19号),2018年11月19日,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批复同意开通阳平关火车站-青木川镇政府公交线路(《宁强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阳平关火车站至青木川镇政府公交线路的批复》宁交发〔2018〕112号)。批复车型为纯电动SHZ6103GEV大型空调客车。因阳平关镇、青木川镇的公交车充电设备未完善,宁强公交分公司申请将纯电动车改换为原宁强南站—北辰新村5路公交车(恒通CKZ6116H4型公交车)。2018年12月24日,宁强县交通运输局局务会研讨同意改换。
(五)事故现场状况
事发位置(阳青公路K2+800m)所在路段为青木川至阳平关陕S103省级道路,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阳平关镇方向,西往青木川镇方向,道路北侧为嘉陵江,南侧为民房。该水泥路面交通标志标线不明晰,为人车混合通行道路,路面枯燥,无障碍物,视野良好,有效路面宽8米,左侧临江设置1米宽硬路肩,道路北侧护栏撞断后缺失,缺口长7.95米。道路左侧护栏处有被撞碎的渣滓桶。陕F52868号12路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现场坠落至距路面高度为22米的嘉陵江边,车辆前轮被吞没,后轮位于江边陆地处,路面上未见遗留车辆制动痕迹及其他车辆碰撞痕迹,车辆未发作翻扣,车头朝西北方向,车尾朝东南方向,车辆头部左侧驾驶室位置严重变形,前挡风玻璃破碎零落,其他未见异常。
事故发作时车上共有15人(含驾驶员唐科军)。事故发作时天气多云,无降水。陕西铜川墙体广告
二、事故发作经过及应急处置
2019年2月11日下午16时13分,驾驶人唐科军驾驶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以下简称宁强公交分公司)号牌为陕F52868的“恒通客车牌”大型普通客车,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动身前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阳平关镇,17时50分29秒,唐科军左手握方向盘,右手握车档杆,驾驶车辆开端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向左侧变道行驶。17时50分33秒,当该车行驶至省道陕S103(阳平关镇至青木川镇公路K2+800m)处,车辆不断向左侧行驶(唐科军未系平安带),车辆左前侧碰撞公路左侧防护栏边上渣滓桶后撞击在防护栏上,形成驾驶员忽然身体失衡向右摔倒在车内,由于惯性作用下身体忽然右倾带动左手使方向盘霎时逆时针转动,致使车辆撞断护栏驶出路外,与路外边坡皂角树触碰后,坠落至间隔路面22米的嘉陵江。
110指挥平台接到大众报警后,疾速出警,并将事故状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消防、交管、卫计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县消防部门在当地大众的配合下,展开破拆救援,将车内人员全部救出,卫计部门对救出人员展开现场救治,乘客成军当场死亡,司机唐科军在送往阳平关镇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他13人分别送往宁强县天津医院与宁强县中医院停止察看治疗。2月12日清晨,事故车辆吊起并转运至平安地带,道路交通次序恢复,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完毕。
该起事故共形成2人死亡,3人重伤。
三、事故报告
2月11日17时54分,县110指挥平台接到大众事故报警,向县政府报告了事故状况。18时40分,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了事故状况。18时20分,县安监局接到县政府通知立刻赶赴事故现场,核实状况后于19时10分,向市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了事故状况。22时30分,县委、县政府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停止了事故续报。22时41分,县安监局向市应急管理局书面续报事故状况。18时30分左右,宁强公交分公司电话向宁强县交通运输局报告了事故状况,同时向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报告了事故状况。
四、事故缘由及性质
(一)直接缘由
事故发作时,12路公交车陕F52868驾驶员唐科军未系平安带,左手掌控方向盘、右手扶持档位杆(此姿势长达1分23秒)违规操作,在车辆变道时(右道变左道),依然单手控制方向盘,未及时回正方向,招致车辆左前侧碰撞公路左侧路肩上的渣滓桶后撞击在防护栏上,撞断护栏与路外皂角树碰撞,坠落至嘉陵江,是形成事故的直接缘由。
(二)间接缘由
1、企业平安消费主体义务未落实。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平安管理人员装备不到位。
2、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公交客运源头平安管理缺失。12路公交线路青木川镇终点站无担任人及平安管理人员,无平安管理制度。
3、宁强公交分公司对驾驶员日常平安教育流于方式,平安义务和认识不强。
4、宁强公交分公司树立的公交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未发挥有效监控作用,监控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
5、宁强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宁强县公交分公司道路运输稽查工作不到位。
6、宁强县交通运输局对宁强公交分公司监视检查不彻底,对企业存在的平安隐患问题催促整改不力。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2·11”道路交通事故是一同消费平安义务事故。
五、对有关义务单位和人员的处置倡议
依据事故缘由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则,对事故有关义务单位和义务人员提出处置倡议:
(一)倡议给予行政处分的单位
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作为消费运营法人单位,应对本次事故负主体义务。倡议由宁强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平安消费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则,对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
(二)倡议免于追责人员
唐科军,男,48岁,初中文化水平,陕F52868驾驶员,违规操作,对事故发作负有直接义务。鉴于其已死亡,免于追查。
(三)倡议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
1、宁强公交分公司监控管理员洪洋洋当班对唐科军未依照操作标准平安驾驶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和警示,倡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依照公司有关规则给予经济处分。
2、宁强客运公司公交科科长王经波,详细担任宁强公交分公司业务工作,职责实行不到位,未严厉依照“管业务必需管平安”请求排查整改公交分公司平安隐患,公交客运源头平安管理缺失,倡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给予其免职处置。
3、宁强客运公司安技科科长赵长峰,详细担任宁强公交分公司平安工作,在每月一次的隐患排查过程中,未及时排查出12路公交线路平安隐患,倡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给予其免职处置。
4、蒋琳琳,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副经理,分管宁强公交分公司业务工作,未严厉依照“管业务必需管平安”请求排查整改公交分公司平安隐患,宁强公交分公司公交客运源头平安消费管理缺失,动态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完善,未发挥有效作用,负有重要指导义务,倡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依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则给予问责处置。
5、王刚,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副经理,分管宁强公交分公司平安工作,对宁强公交分公司平安隐患催促排查整改不力,平安管理不到位,驾驶员日常平安教育流于方式负有主要指导义务,倡议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依照国有企业员工管理规则给予问责处置。
6、黎义宁,中共党员,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客运公司经理[《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关于黄斌同等志职务聘解的通知》(汉运发〔2014〕84号)],陕西省汉中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宁强公交分公司担任人,对宁强公交分公司平安管理不到位,平安制度不完善,平安教育培训流于方式,隐患排查工作督导检查布置不力,宁强公交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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