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墙体广告 “准新郎”冯某在兄弟的求助下,帮酒店抓小偷,不小心从五楼楼顶坠亡,但酒店不肯进行补偿(本报2013年11月8日A20版曾给予报导),其爸爸妈妈遂将酒店起诉至法院。昨天,记者从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得悉,该院依法判定酒店司理柳某承当70%的补偿职责,补偿冯某爸爸妈妈298167.73元。
年仅21岁的冯某是名出租车司机,有个美丽的女兄弟,并相约于2013年9月份成婚。2013年8月20日清晨1时许,冯某与兄弟程某一起在饭馆吃饭时,接到另一个兄弟刘某的电话:“我置疑酒店进小偷了,你们快来帮我抓小偷。”刘某为焦作市一家商务酒店管理员,专门担任看守酒店内的物品。冯某接到刘某的电话后,立刻和程某一起开车来到了刘某地点的商务酒店,逐层检查,寻觅小偷。当他们查到五楼楼顶时,遽然看见有两个人影正从楼顶跳到周围高楼的楼顶上。冯某一看俩小偷预备出逃,就毫不犹豫地跳到周围高楼楼顶,成果不小心摔下受伤。刘某看到冯某摔下楼顶,就立刻报警,随即冯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冯某逝世。冯某逝世后,该酒店司理柳某经过刘某向冯某的爸爸妈妈支付了1万元。后冯某爸爸妈妈因补偿胶葛将酒店司理柳某诉至焦作市解放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以为,刘某作为被告柳某的雇员,其职责即是确保酒店的产业安全。冯某是接到刘某的求助电话前来抓小偷,因而,应由刘某的雇主柳某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冯某应刘某的求助前来协助抓小偷,亦未获取任何酬劳,据此能够确定冯某的行动是一种无偿帮工行动。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危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当补偿职责。此外,冯某也应承当必定的职责,能够恰当减轻被告的补偿职责,即被告柳某承当原告丢失的70%补偿职责。法院遂依法判定酒店司理柳某补偿冯某爸爸妈妈298167.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