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委提交一份题为“县住建局关于莘督字73号告诉落实状况陈述”,该陈述中呈现了多处错别字和不标准之处,连莘县县委书记王峰的名字都写成了“汪峰”。王峰对过错进行了一一改正,并直接批示“我不是歌星”。作为党政机关公函,严肃性是基本原则。根据《党政机关公函处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规则:“公函拟制包括公函的起草、审阅、签发等程序。”政府部门向上级汇报也好,对外发布公函、文件也罢,表现的是一级政府部门的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公函就应当仔细谨慎,岂能如此漏洞百出?然而,从异地抄袭的大标语,到一篇过错百出的公函送到县委书记的办公桌上,说明风格不正、投机取巧的方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大有商场。
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住建局局长的签名都是个印章,局长究竟是在忙什么?多处低级过错,让人怎么相信这种书面汇报的数据?此外,倘若住建局知道县委书记会如此仔细审阅,恐怕也不会如此粗枝大叶。之所以如此,无外乎从一开始就觉得公函呈报上去只是个方式,没有人会仔细看讲了什么内容,却没想到在较真的书记这儿“翻了车”。
湖北十堰墙体广告 时下是民众监督、政务公开的网络时代,政府部门的各级工作人员怎么从内心里摒弃方式主义,“写”出规矩风格、恪守职责的好文章、真文章,又怎么将各级监督从公函的外在方式和细枝末节向体制、政策的更高层次推进,都是“写错县委书记名字”这一事件背后更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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