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
阜阳市颍东区法院执行员接到了被执行人郭某的电话,称其已将133273元执行款转入执行标的款账户,执行法官登录案款系统核对属实后,便依法屏蔽对郭某的失信惩戒措施,该起婚约财富纠葛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陈某与郭某经人引见相识,2018年2月两人按风俗举行结婚典礼并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注销手续。同居生活期间,陈某、郭某经常为生活琐事发作争持,招致感情决裂,不久后两人解除婚约,但对婚约彩礼返还问题争论不下,陈某一纸诉状便将郭某告上法庭。2018年8月,颍东法院审理法官在调解不成后,依法判令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四十日内返还陈某130000元彩礼款。判决生效后,郭某未按生效判决肯定的义务返还彩礼款,陈某向法院申请强迫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富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郭某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迫措施对本人及家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但郭某对法官的劝说听而不闻。执行法官经过线上和线下查控均未发现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富,在劝说主动实行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郭某归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被予以失信惩戒的郭某亲身感遭到登上“黑名单”后遭到的不利影响,便赶忙来到法院,恳求法官屏蔽失信惩戒措施。执行法官告知其应主动实行返还义务,郭某听到法官的解释后交纳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