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蚌埠市贯彻养犬管理条例工作计划的通知,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见网页截图)。通知明白了5月中旬至2020年年底为集中注销办证时间。2021年年初开端,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违法养犬行为停止查处。
计划全文如下:
蚌埠市贯彻养犬管理条例工作计划
《
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曾经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为实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
蚌埠市贯彻养犬管理条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标准养犬行为,增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次序,保证公民的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经过树立健全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使养犬管理工作逐渐迈入法制化轨道。
二、组织指导
市政府成立养犬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王庆武担任,指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行忠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
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立局(行政执法局)、市农业
乡村局、市卫生安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银保监会
蚌埠监管分局分管担任人担任。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
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
公安局副局长吕兴亚担任。
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参照成立工作机构展开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互相协作、亲密配合,有序推进养犬管理各项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
应用播送、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展开依法养犬、文化养犬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构成良好的养犬习气。
(二)市委网信办:
催促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回应触及养犬管理工作的网络投诉、告发,管理网络谣言。
(三)市政府办公室(市长热线):
受理、转办、统计触及养犬管理工作投诉告发。
(四)市
公安局:
1.牵头组织《条例》贯彻施行,推进树立健全养犬管理谐和工作机制;2.养犬注销,树立养犬管理和效劳信息系统;
3.组织捕捉漂泊犬,捕杀狂犬;
4.监视管理犬只收容场所;
5.受理、查处《条例》第三十条规则的违法行为;6.会同市农业
乡村部门制定大型犬规范和烈性犬名录、肯定注销办证场所,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
(五)市住房城乡建立局(行政执法局):
1.指导、监视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
2.受理、查处《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违法行为;3.指导物业效劳企业、公共场所管理机构依照《条例》请求,做好管理效劳区域养犬工作,催促养犬人盲目恪守养犬规则;4.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施行城市化管理的限养区域。
(六)市农业
乡村局:
1.管理犬只狂犬病免疫、疫病防治、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置、兽用狂犬病疫苗监视管理等工作;2.对确诊患有狂犬病的犬只,组织扑杀和无害化处置,并对被狂犬分泌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及时消毒处置;3.依照合理规划、便当接种的准绳设置犬只免疫效劳场所,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4.受理、查处《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违法行为;5.受理、查处有关犬只免疫等方面的投诉、告发;6.提高犬只科学饲养、疫病防治等学问。
(七)市卫生安康委:
1.肯定狂犬病诊治场所,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2.提高狂犬病防治学问。
(八)市市场监管局:
担任犬只养殖、销售、诊疗、美容、收容等运营活动场所的工商注销、监视管理工作。
(九)市财政局:
担任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十)银保监会
蚌埠监管分局:
鼓舞保险机构开设犬只伤人义务险种,并做好宣传、理赔工作。
县区政府应当增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指导,树立养犬管理谐和机制,研讨处理养犬管理严重问题,展开依法养犬、文化养犬、狂犬病防治学问宣传教育,催促养犬人恪守养犬行为标准。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政府应当做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应当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5月中旬)。
各级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请求,科学组织,精心筹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增强组织指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白工作任务,完成《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宣传发起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年底)。
有关部门在市、县两级政府指导下,依照职责分工,以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公共场所管理机构等基层组织为主体,印制宣传手册,强化言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气氛。经过播送、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展开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引导社会组织和广阔市民积极参与,争取养犬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了解、支持和配合。
(三)集中注销办证阶段(5月中旬至2020年年底)。
市、县两级政府要精心组织,缜密部署,认真做好免疫、注销等相关工作,发布《条例》施行咨询电话。2021年年初开端,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对违法养犬行为停止查处。
五、有关请求
(一)精心组织、常抓不懈。市、县两级政府要实在担起主体义务,有关部门应充沛认识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采取实在可行的措施,积极探究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把养犬管理与文化城市、卫生城市创立严密分离起来,同部署、同推进。
(二)严厉审核、依法办证。
公安、农业
乡村部门应严厉审核、审批和办证制度,严禁违法违规办证。
(三)落实义务、强化考核。各级职能部门应在属地政府统一指导下,严厉履职尽责,对违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员依法给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