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很多朝代采取了免费治病的
医疗救助措施。
北魏时期的孝文帝就很注重社会的
医疗救助问题,《魏书》记载孝文帝在位时,曾就
医疗救助问题写下圣旨:“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意义是说,但凡百姓有病,所在地域的政府要及时派出医生对患病的百姓停止免费治疗。后来,北魏的宣武帝又命令太医署树立特地的免费
医疗机构,让老百姓能及时治疗疾病,
医疗主管部门一定要派出医术高明的医生做这件事。北魏给老百姓树立特地的免费
医疗机构,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特地收治贫穷患者的、国度拨款建立的、救助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正轨
医院。
南北朝时期,南朝齐也设有特地收治没钱治病的穷人的国立
医院,名叫“六疾馆”,救治了很多贫困百姓。唐朝前期,政府和一些寺院建有特地给贫穷人群提供免费
医疗效劳的
医疗机构,佛教寺院兴办的是“悲田坊”,政府兴办的是“养病坊”,免费收治贫穷患者。后来,政府接收了佛教寺院兴办的”悲田坊“,统称为“养病坊”,成为政府独立投资的为贫困百姓效劳的免费
医疗机构。
《唐会要》中记载,唐朝政府树立的免费为贫困百姓看病的
医院,普及当时的各州郡,
医院经费从国度指定的官田税赋中及时支出,以保证患病的贫困百姓能及时得到国度提供的免费治疗。
宋朝鼎力兴办能给贫困百姓提供免费
医疗保证的
医院,那些完整由国度财政担负支出的免费
医疗机构叫“安济坊”,宋朝法律请求各州县都有一所安济坊。宋朝还鼓舞民间的个人集资兴办公益性的免费
医疗机构,叫“养济院”,关于为贫困百姓提供免费
医疗效劳的养济院,政府在
医疗专业人员和药物的供给等方面给予鼎力支持。为保证贫困百姓能免费就医的免费
医疗制度,到了元朝和明朝时期,仍然继续实施。
明朝嘉靖年间,西方传教士可鲁世到
广州一带传教,曾写文章引见当时中央政府收治贫穷患者的场景:“政府的赋税监视官下令把患病的贫穷百姓收纳到皇帝的
医院。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
医院,里面有很多房间……被接归入院的人都注销入册。每年
医院的官员要报告破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状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他们会遭到严惩。”
为了更好地免费收治患病的贫穷百姓,从唐朝起,历朝历代的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比方提高
医疗学问、提供常用药物等,满足民众求医服药需求。唐玄宗曾亲身筹办出版了五卷本的《广济方》,颁行天下,请求各郡县的政府部门在村镇的主要道路上张榜宣布。唐德宗也曾刊行过《集要广利方》,此书共收录了586个常用药方,颁行于民间,目的是让百姓有了常见病能够照书中的药方去取药服用。
宋朝对药物的购销实行垄断,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市场上的药价。北宋王安石变革时发如今药物市场上有些奸商以次充好、以伪充真,以此坑害患者。王安石下令在京城汴梁建起了太医局熟药所,这是一种让利于民的平价药房,特地销售优质的成药和中药饮片,而且这些药物的配制办法都是依照规范严厉操作的,售价只是市价的三分之一,太医局熟药所的制药和供货都是由中央政府的太
医院主管的。
后来,北宋政府把这种平价药房又从京城汴梁推行到了各州各县,并讲明这种药房提供的这些药是“天子赐钱合药,惠及百姓”的公共医药,不许药房赢利,遭到百姓的欢送。
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在京城汴梁的五家平价药房中,由于一年盈利四十万钱,遭到了尚书省的责备,尚书省说,平价药房若是盈利就不是惠及百姓的平价药房了。
南宋时期,国度树立的熟药所改名为“医药惠民局”,请求各州至少有一所这样的药房,在质量、销售、上班时间等方面有严厉的制度请求。南宋
绍兴六年(1136年)十月初八,皇帝宋高宗下诏说:“熟药所、和剂局、监专公吏轮留宿值。遇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从杖一百科罪。”意义是说,国度的药房一定要确保彻夜停业,一定要办成真正意义上的惠及百姓的药房。
古代有远见的执政者会鼎力开展救助患病的贫困百姓的
医疗机构,但是,由于一些经管救助
医疗机构的官员不熟习业务,有些
医疗救助机构管理紊乱,呈现了某些人损公肥私的现象。古代有些医生丧失医德,在看病处方之外,还私自卖药,这些不良医生盗窃药物,朋比为奸,诈骗朝廷。于是就呈现了如南宋的俞文豹在《吹剑录》中说的,后来这些惠及百姓的药房“所卖者,唯寻常粗药,缺者多而赎者亦罕。一局输费,为数不赀。民受其名,吏享其实”。“都人谓‘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意义是说,国度出钱树立的造福贫困百姓的
医疗机构,其益处让不少的官吏享用了。
南宋后期,太府寺少卿葛洪上奏朝廷说:“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意义是说,国营药房呈现了假药。由此可知,南宋后期国营药房的进货渠道已在官商勾搭中被那些惟利是图的不法药商进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