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和省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该《规范》共分为4部分,涉及电梯、自动扶梯、物业、维保,指导电梯行业在疫情期间做好相关防控工作。该《规范》自本月起实施。
《规范》对医院、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病例居住场所、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客运站、商场(店)、宾馆招待所、养老院、学校、办公楼、住宅楼等等电梯新冠病毒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做出了相应指导。
在“防疫宣传”方面要求,如使用75%酒精消毒,一定要在轿厢里贴上告示:已经酒精消毒,严禁烟火。不然就可能造成火灾。
在“场所管理”中规定,应对流动人口密度进行动态监测,开放空间流动人员面积不小于每人1平方米时,宜采取限流措施,并在入口处实行排队进入措施,排队人员间距不小于 1 米。
“乘客管理”方面,在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乘电梯时,尽量避免乘坐拥挤的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保持与其他乘客 1 米的距离。
等候或乘坐电梯时,尽量不与人在轿厢内交流,避免直接面对走出电梯的人员;当轿厢人员较多时,尽量乘坐下一趟电梯,减少多人乘梯,降低感染概率。发现电梯人员过多时不要拥挤乘梯;站在电梯轿厢内要向背站立不是面对面站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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