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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产品评定管理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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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1日 03: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蚌埠墙体广告

  首台套严重技术配备、首批次新资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其种类、规格或技术参数完成严重打破、具有自主学问产权、尚未获得市场业绩的配备、中心部件、控制系统、关键根底资料和软件系统等。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契合以下条件:申请单位的注册和征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备相应的消费、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才能,近三年未发作严重平安和环保事故;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到达省内抢先程度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具有申请产品的自主学问产权,或依法获得学问产权的运用权,无学问产权纠葛;申请产品经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经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等。
  “三首”产品申请单位按属地管理准绳,自愿向所在市经信主管部门提出评定申请。经评定程序最终公示无异议后,省经信厅发布“三首”产品名单,作为享用相关优惠政策的根据,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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