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临沂银保监分局发布了对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分信息。
处分信息显现,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严峻违反审慎经营规矩违规。
临沂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对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罚款2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现,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资本为3.1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共有具有19处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峻或许逾期不改正的,能够责令停业整顿或许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查看录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许阻止非现场监管或许现场查看的;
(三)提供虚伪的或许隐瞒重要现实的报表、陈述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峻违反审慎经营规矩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分信息原文:
临沂银保监分局行政处分信息公开表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