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雨,和春雨不同,很少细雨濛濛,突然一阵子,噼里啪啦,大珠小珠,就下来了。下完,又若无其事的日光倾城。但经雨洗过的植物,到底不一样,特别是开白花的植物,栀子、茉莉、野胡萝卜花,有一种夏天独有的青青白白,明净明朗,看着真喜悦啊!
青青白白,白白青青。青配白,最易生清凉意:一小把栀子花,将开未开,插在玻璃瓶里,水明澈、花洁白、叶碧绿,是能够祛除酷热的;三五串茉莉花、白兰花,摆放在阿婆的竹篮里,于青瓦白墙下,听阿婆高一声、低一声的卖花声,只觉得这青白人世,甚好,甚好。还有细而白的芫荽花,如雾普通,近闻有股药香,足以令人神骨俱清。
今天要说的不是栀子,不是茉莉,而是另一种初夏的白花——野胡萝卜花。光听名字,你就晓得,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植物,菜地里的胡萝卜花,开出的花和它类似。硬要比拟的话,大约是,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乡野姑娘,家养的厚重些,野生的轻盈些。野胡萝卜听说能吃,但根部很细小,且只要幼嫩时咬得动,我想还是适合看花。
野胡萝卜花属伞形科,花朵洁白,细密如蕾丝状,被绿茵茵的茎叶托举着,像极了芭蕾舞演员的单旋。此时,春花都已谢幕,田野上尽是青枝绿叶,成片的白花跳脱出来,既纤巧又精致,是黄昏拂过的清风无疑了。
野胡萝卜花还有个美丽的名儿——安妮王后的蕾丝。相传,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之妻安妮,喜欢野胡萝卜花,请求侍女照样织成蕾丝,却没有一个人能完成。最后,安妮王后本人穿针引线,绣出来了,但不慎被针戳破了手,一滴血落到蕾丝上,朱砂红映白雪,是一种触目惊心的美。
这一幕太唯美,以致于从宫廷传入民间,印在了人们的脑海中。大约在16世纪前后,最早登陆美洲的英国人,看到了正开花的野胡萝卜,白蕾丝中央有一点红,于是与安妮王后滴血的蕾丝对应上了。细究起来,北美的野胡萝卜实则是入侵植物,在它的原生地欧洲,本来叫野胡萝卜,或者鸟巢。或许是殖民北美的英国人患了思乡病,于是将这种来自家乡的植物称为安妮王后的蕾丝。
细看野胡萝卜的花,会惊奇于它的另一个机密:在这个由一丛丛伞状花组成的复伞形花序中,略略的带一点紫红,你以为是眼花了普通,雾蒙蒙的,但又不是每一朵都会有。这是为什么呢?
《怎样察看一朵花》的作者写:野胡萝卜花,是独一一种简直在每朵花的中心,都有一朵单独的(不育的)紫红花的伞形科植物。对这朵紫红花,植物学家以为,它是一个指示,是指给昆虫的途径,对它们宣布着:“甜心,来这里”。这真是一个浪漫的解释,我喜欢,就像一篇好文的点睛之笔。但经过驯化后的胡萝卜花,又为何没有红色花,这只要留待植物学家继续探究了。
阳光下的蕾丝花,柔情万种,格外有通透、轻盈的美。而它的花语是惹人怜爱的心,真是妥当极了。看蕾丝花们,在田野里袅袅婷婷,飘逸又浪漫,怎能不唤醒你我深藏的少女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