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永丰女子刘某虽有合理工作,却财迷心窍,暂时起意偷盗一辆电动车,最终还是被逍遥法外。5月11日上午,永丰县
公安局民警经过多日高温下的蹲守终将偷盗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2020年4月18日12时16分,永丰恩江派出所接到
大众郭女士报警称:其于2020年4月18日07时20分许将一辆紫色雅迪无车牌二轮电动车停放在恩江镇永丰中学对面停车位上,当日12时许发现电动车被盗,损失价值1400余元。接报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
经理解得知,原来郭女士是永丰中学一名高三的学生,上学时将新买的紫色电动车停放在学校正面的停车位上,因粗枝大叶遗忘拔走钥匙,就直接去学校上课了。中午放学打算取车的时分发现电动车已没了踪迹。
合成作战室民警经大量走访调查以及调取监控视频很快锁定刘某有严重作案嫌疑。经过情报剖析研判,在初步控制了违法行为人刘某的根本状况以及近期日常活动规律后,情报民警立刻在其经常呈现的上下班路段停止蹲守并展开布控。
在持续多日的高温天气下,民警坚持每天在刘某经常呈现的上下班路段停止蹲守。终于,在5月11日上午9时许,蹲守多日的民警终于发现了刘某的踪迹。为了稳妥起见,民警一路尾随其后。5月11日上午10时,在永丰中学对面停车位旁将偷盗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经审问,刘某对本人偷盗电动车的立功事实招认不讳。
经讯问,偷盗案嫌疑人刘某(女,40岁,永丰县恩江镇人)。当天下班后发如今楼下停车位上一辆电动车没有拔走钥匙。刘某顿生邪念,慌张地四处张望了一会,见没有人留意到本人,于是心生贪念将车子骑回本人家占为己有。据刘某交代,起初本人有点担忧,但最终还是贪欲占了上风,但纸包不住火究竟还是被民警发现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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