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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9日电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宅公积金规范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告诉》清晰,无房个人提取住宅公积金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告诉》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佛山市无房个人提取住宅公积金规范自2018年7月1起履行以来未进行调整,最高提取6930元的规范将是第三年履行。
佛山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2018年佛山市大幅提高了租房和无房提取规范,2019年佛山市的租金水平保持稳定,改变不大。根据上述情况,提议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租房和无房提取,保持原有规范不变。
详细来看,租房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规范规则,住宅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越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规范最高不超越35元/月。超出上述规范部分,由个人承担。
无房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规范规则,面积按公租房制作规范(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宅公积金最高规范(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哪些人能够请求无房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佛山市2018年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宅公积金规范的告诉中规则,无房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的,请求时需供给由佛山市建部分出具在该市无房产证明。 广东佛山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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