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淄博高新区出资促进局了解到,为促进消费加快回补、有用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服务业健康发展,高新区将开展消费惠民活动,由高新区财务组织资金800万元,发放电子消费券。
依据活动实施方案,本次活动经过微信大众号“淄博高新云”发布。6月2日-6月30日为商家报名时间。在高新区注册挂号、纳税并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和商户均可报名,参与活动的商家需在线提交材料:企业名称、经营规模、商户简介(如经营特征、优惠政策等)、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对公账户)、店铺相片(店内外相片3~5张)。运用电子消费券结算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无对公账户的商家、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活动。审阅经过的商家将实时在官方微信大众号内进行展现。
6月5日起,广阔顾客就可以登录“淄博高新云”抢券了。顾客首次拜访活动渠道需填写名字、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每人每天限领10张,面额为20元,消费满100元可运用1张,可叠加运用,也可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运用。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生效,7月31日前运用。
另外,需求提示商家和顾客留意的是,商家要下载台账和二维码,并进行打印。顾客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内消费后,扫描商家二维码进行消费券的核销,核销时商家需将消费券号码、消费时间、消费金额、发票号码等信息记载至台账。商家在微信服务号“淄博高新云”上摄影上传《淄博高新区惠民消费活动企业商家挂号台账》、发票存根,申请兑付。 山东淄博墙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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