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四川广安一新冠肺炎患者被受案调查

四川广安一新冠肺炎患者被受案调查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20年06月04日 02: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广安墙体广告

2月8日,四川广安岳池县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该局近日依法对故意隐瞒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杨某进行受案调查。

杨某在与其从武汉返乡的一亲属接触后,未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在就医过程中,医生多次询问其是否与武汉返乡人员有接触史,杨某均刻意隐瞒,在明知自己有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下,仍与多人密切接触,导致一人被确诊感染、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受案调查。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2月4日,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疫情通报中,曾提到过包括杨某在内的3例新增确诊病例: 患者杨某,48岁,女性,1月12日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1月28日因发热到岳池某医院就诊,1月31日转至感染科隔离治疗。

此外,岳池县疾控中心公布关于杨某活动轨迹的通告内容显示:患者杨某,女,48岁,现住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2月3日24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于1月26日9:50骑电瓶车到星都会永辉超市购买大米(停留约10分钟);1月27日9~10时许先后在县中医医院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和CT室检查;1月28日8~10时许在县中医院内一科外等待区长椅上等待办理入院手续,随后入内一科住院治疗。

警方提示,对故意隐瞒接触史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坚决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健康负责。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