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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枪支打野鸡 被夜巡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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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3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安徽芜湖墙体广告   7月10日夜,无为县公安局副局长严峰带队巡堤查险时,现场抓获几名非法携带枪支打野鸡的男子。7月11日,无为警方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3人,收缴高压气枪、弹弓枪各一支,以及钢珠子弹等违禁品。
7 月10日,严峰带队对双联络点——无城镇陈闸行政村三闸圩、黄雒街道停止巡堤查险。晚上11点多,民警发现一辆越野车从面前疾驰而过,车里坐满了人。不一 会,该车停在河埂上,离防汛棚不远。忽然,民警听到一声沉闷的枪声。刑警出身的严峰,立刻带人跑向越野车,将车门堵住,现场缴获高压气枪一支,钢珠子弹若 干,已被打死的野鸡一只。随后,城郊派出所以及在左近执行防汛任务的治安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将车内5人传唤至派出所,连夜展开调查取证。在城郊派出所办公 区,韩某前来刺探状况,被民警就地抓获。经一整夜的调查,警方终于查明案件真相。
经查,31岁的违法行为人韩某是无城镇人,一个多月前,他 经过微信购置了一只气枪、一只弹弓枪及钢珠子弹若干,主要用于打鸟等。大约四五天前,韩某将该枪放于王某的越野车里,由王某非法携带。7月10日晚上10 点多,王某、汪某等人驾车至三闸圩陈闸行政村路段,汪某运用该气枪打死野鸡一只。
7月11日上午,无为警方依法以非法携带枪支行为,分别对违法行为人韩某、王某、汪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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