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要求:一切企业、本人不可占有、阻塞、封闭式消防疏散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地的窗门不可设定危害脱险和救火援救的阻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要求:占有、阻塞、封闭式消防车通道,防碍消防车救火行驶的,对企业行政强制执行,处五千元之上五万元下列处罚,对本人处警示或是五百元下列处罚。
二辆私家轿车阻塞了住宅小区路面
据悉,5月12日早上,古蔺县消防队收到人民群众检举举报,称古蔺镇凤凰城小区有私家轿车停到消防车通道上,中队监管检查员马上前去处理。
两位买车人已经抄录消防条例
经当场核查,此车主停车的部位非消防通道,只是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內部路面。充分考虑住宅小区路面消防车救火行驶的难题长期性无法得到合理处理,监管稽查人员立即通告了涉嫌买车人,并就阻塞消防疏散安全通道的不良影响及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将会导致的严重危害开展了剖析解读,严肃认真强调阻塞、占有消防疏散安全通道个人行为将会组成阻拦消防车救火执行任务的违纪行为。
过后,古蔺消防队监管检查员对两位买车人阻塞、占有消防疏散安全通道的违纪行为给与了批评教育,并通告两个人到中队罚抄消防条例30遍以表惩罚。两个人了解到本身不正确,立即表态发言将来将严格执行有关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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