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商标代理公司组织对其遭受的行政许可决策不服气的,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正确引导其申请办理行政裁决或是提到行政诉讼法。
98.对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做出商标logo驳回复审决策、未予申请注册复核决策、无效宣告恳求判决、无效宣告复核决策、撤消复核决策不服气的,根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正确引导其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
99.历经未予申请注册复核程序流程,原异议人对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做出给予审批申请注册决策不服气的,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正确引导其向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恳求宣布该商标注册失效。
100.体现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案件受理和形式审查业务流程的有关难题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正确引导其提到行政诉讼法。
101.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觉得,国家商标局在注册商标、变动、出让、商标续展、补办、销户、撤消、质疑等工作上做出的实际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利,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规章,正确引导其申请办理行政裁决(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代国家工商局担负行政复议工作中)或是提到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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