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柔性执法让司法更有温度
维护法律尊严又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近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作出一份行政裁定书,准许申请执行人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六大队(简称六大队)撤回一起强制执行申请。申请撤回的背后,是法院以人为本,彰显司法温情的结果。
被执行人谭某因实施非法运营行为被六大队行政罚款3万元。谭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经催告后,谭某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因此,六大队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谭某作出的3万元行政罚款以及加处罚款3万元,共计6万元。
区人民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地一裁了之,而是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后,亲自到谭某家进行了走访,对谭某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调查中,承办法官发现谭某家经济状况十分窘迫,其家住的房屋还是几十年前的土墙房屋,家中年老的父亲一人照顾着重度残疾的外孙女;谭某本人身体不好,子女还在上学,谭某现在城区打零工维持一家生计。对于其非法营运一案,谭某非常后悔自己对法律无知而犯下的错误,表示愿意缴纳罚款,但自己身体不好,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一次性拿不出6万元,希望能分期缴纳3万元罚款并请求免除加处罚款。
鉴于谭某的家庭经济现状,谭某也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如果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而使谭某家庭困难,也不符合执法的本意。为此,承办法官将谭某的想法和家庭经济状况如实告知了六大队,建议其对分期缴纳罚款及罚款滞纳金事项予以充分考虑。
因谭某已认识到自已的错误,表示不再从事违法营运行为,且书面承诺分期缴清罚款,六大队采纳了承办法官的建议,免收谭某的罚款滞纳金并同意分期缴纳罚款本金3万元。因谭某按承诺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六大队主动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谭某怀着感激的心情并再三表示一定按时缴清余下的罚款。
不是什么案件都简单一裁了之,要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力争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体现执法目的,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案件承办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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