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吸烟期:
今起至二零二一年4月28日。
二、严禁吸烟范畴
在严禁吸烟期限内,全州县范畴内全部林地类及距林地类一百米的边缘地带为严禁吸烟范畴。
三、严禁个人行为
(一)禁止未经审批同意带上引魂灯进到林地(地);
(二)禁止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烧田坎土坎、焚烧处理玉米杆、焚烧处理麦草;
(三)禁止在林地内烧木炭;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作死自乐;
(五)禁止吸烟、打火供暖、照明灯具、野餐;
(六)禁止祭拜主题活动时烧坟山、上香、烧纸钱、点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没经准许开展炼山植树造林等规模性用火;
(八)禁止没经县级以上林果业主管机构准许在严禁吸烟区域内开展实弹演习、工程爆破等涉火主题活动;
(九)禁止别的郊外用火及易引起森林大火的主题活动。
四、严禁吸烟对策
(一)各县市(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护林防火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责任制,明确目标、溶解每日任务、优化义务。各个森防总指挥部领导小组要用心履行职责,相互搞好森林大火的防止和灭火工作中。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及森林草原经营主体防救火义务,坚持不懈谁所管、谁承担,确立各个责任者和工作岗位职责,真实保证“山有些人管、林有些人护、责有些人担”。
(二)各县市(市)市人民政府要快速对严禁吸烟范畴开展戒严,关键上山道闸要设定监测站(或执勤点),分配工作人员值班。另外提升对关键地区、关键时间范围的巡视,对精神疾病病人和老弱痴病残幼等要贯彻落实法定监护人和管控对策,对郊外用火防范于未然,严防森林大火产生。
(三)各县市(市)市人民政府要提升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勤代班规章制度,立即汇报火灾,保证 信息内容通畅。要修定健全应急方案和贯彻落实森防物资供应武器装备,森林草原消防安全团队要推行24小时值勤、备勤、靠前驻防规章制度,维持战时待命状态,收到火灾汇报后,要机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研究指引,采取措施对策,保证 “打早、打小、打过”。
(四)各县市(市)市人民政府强化监督查验。各地要用心机构进行检查指导,主要领导和上级领导要亲自领队,深入一线查验防火责任、郊外明火管控措施、队伍管理、灭火提前准备等工作中落实情况,保证 护林防火各项任务认真落实。
五、责任追究制度
凡违背本通知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惩罚,导致巨大损失,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部门追责刑事处罚。
州护林防火救援电话:110、0855-8225155
州森林公安局救援电话:8222318
州园林局值勤电話:8257073
专此通知
贵州省市人民政府
今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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