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周录到隆回县派出所荷香桥
公安局申请办理变动姓名为周璐,户口
公安民警告之其依据要求不符变动规定,回绝申请办理。后周录自己一直滞留户口室纠缠不清,户口
公安民警没法,只能同意帮其申请办理试一下,并告之一个月(因春节假期放假了,业务流程过少)之后
公安局查看变动状况。因为肺炎疫情的缘故,变动時间超出了十天。周录的侄子来所得知申请办理沒有根据,户口
公安民警将周录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件退回。后周录自己又到
公安局了解缘故,户口
公安民警告之她,原因不创立,优点沒有审核根据。依据《
湖南省常驻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之要求,申请办理变动、更改名字需考虑八项原因之一的,而周录的申请理由过度苍白无力,不符合要求,因此申请办理无法根据。
这人申请原因是“周录”这一姓名被别人取外号分录,收录机,必须更改成“周璐”。而依据《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变更姓名需考虑八项原因之一:1.变动姓式为随父姓或母姓或别的直系老人血亲姓或别的抚养人姓的2.宗教信仰名与凡俗名更换的3.收留或消除收留、父母离异或二婚等缘故必须将儿女名字变动的4.在同一院校或所在单位内名字完全一致,给日常生活、工作中造成不变的5.名字汉字实在是不雅观,多音字字意有辱人格特质的6.姓名中带有冷僻字的7.因户口登记行政机关工作失职,导致居民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及人口数量管理信息系统记述的名字不一致的8.有不违背公共秩序的别的书面通知。周录申请办理变动名字的原因不符之上标准,故未予审理。
感谢你们对检察工作的关注、了解和适用。
隆回县派出所
今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