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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获生态补偿金112.5万元 金额排全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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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7日 10: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池州墙体广告

 4月21,新闻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知,2020年第三季度各市区自然环境空气指数生态文明建设結果公布。我省共造成生态文明建设资产累计1119.五万元,16个市均得到 生态文明建设资产。在其中池州市得到 赔偿金达112.五万元,额度排行我省第五。


各市区市生态文明建设额度表:

据统计,依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对各设区市推行一季度考评,以可吸入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均值浓度值一季度环比转变状况为考核标准,执行考评奖罚和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市,向省部级财政局上交生态文明建设资产。上交资产列入省部级生态文明建设资产,用以赔偿空气指数改进的设区市。省财政局按年对各市区环境污染赔偿金有绿色生态赔偿金开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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