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6月20日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的问题属实。顶替者陈艳萍父亲陈巨鹏、舅舅张峰通过请托冠县招生办、武训高级中学、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等多部门关系伪造学籍、户籍等资料,使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就读,并取得学位。
目前,陈艳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取得的学历已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其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的工作聘用合同已被解除,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陈巨鹏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张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另有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等共计29人受到降级、党内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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