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李宏, 男, 身份证号: 372330197510205498
住址:山东邹平市明马店镇东佐村088号。
失信执行人:张永枝 ,女,身份证号: 372330197408193769
住址:山东邹平市明马店镇东佐村088号。
未执行额度:本钱218 300元及贷款利息
凡向我院检举所述失信执行人藏匿、迁移的资产案件线索(没有我院已把握的案件线索),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及时的,依照实行及时额度的10%给予举报者奖赏。凡向我院检举失信执行人李宏降落,并相互配合人民法院给予具体操纵的,给与检举人1 000元奖赏。
我院郑重承诺:对检举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以及提供线索的状况给予保密性。
投诉电话:18254350468(韩审判长)
邹平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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