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博湖县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首笔43万元股东农户贷款发放农户手中,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家住博湖县本布图镇新布呼村三组的村民马全财,凭着自己的身份证和股权证,在博湖农商银行申请办理了一笔5万元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这两天正忙着收拾自己的羊圈,准备再买50只羊,把自己的养殖业扩大一些。
“我是发展养殖的,今年由于资金遇到些困难,我拿上股权证到农商银行申请了贷款。从申请、审核到放款,两天就办理完了,真的是方便快捷,我准备拿上这些贷款继续扩大养殖规模,带动更多的人增收致富。”马全财笑着说。
针对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博湖县委、县人民政府协调博湖金融系统,积极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权质押贷款融资,把资产资源用起来,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蛋糕”。
博湖农商银行为积极响应县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质押+信用”,向博湖县本布图镇新布呼村10户股东户发放贷款43万元,实现了新疆股权质押融资贷款的“第一单”,这为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开辟了新路径,撬动了集体经济增收的新杠杆。
为切实推进该业务办理进度,博湖农商银行积极联系有意向的贷款客户,主动对接博湖县农村农业局等相关单位,上下联动,优化流程,仅用2个工作日即完成贷款审查、审批、押品登记及贷款发放,充分体现该行信贷服务高效、便捷的特点,将“股民”手中沉睡的“股权”变现,“红本本”变成了“真金白银”,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对资金的需求。
“下一步,我行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为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发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助推农村资产盘活,激活农民手中的股权,真正实现‘资产变股权,村民变股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博湖农商银行董事长孔春华表示。
博湖农商银行作为博湖县域本土银行,始终坚守“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始终坚持将金融服务融入县域经济发展的格局、融入县域乡村振兴的战略、融入县域乡村治理体系,真正将普惠金融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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