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研,邢某、张某自2010年至今在滨州市经济发展经开区某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为得到 大量权益,邢某与物业管理职工张某根据某公司员工邓某得到 盗电方法,在某住宅小区变电器总电度表上联接控制回路,导致一部分用电量不记入电度表计量检定。2010年至2020年间,某公司员工邓某私收邢、王二人行贿10余万元,并在电力企业查验时,提早向邢、王二人通风报信,促使邢、王二人提早恢复电路,以避开电力工程查验。
期内,张某还机构李某、李晓(笔名),在住宅小区道路绿化内饮用水负责人网上安裝闸阀,并联接管路绕开智能水表,连接住宅小区管路内开展盗水。张某在明知道盗电、盗水的状况下,仍依照偷盗后的虚报电度表总数、智能水表水流量向电力企业、西海供水公司缴纳水电费、水电费,协助掩盖其偷盗个人行为。
现阶段,涉案人员嫌疑人已被刑拘,案子仍在进一步申请办理中。
公安部门对该类案子将增加排查,深入分析严肃查处,依规严厉查处,果断严厉打击涉物业管理行业损害小区业主权益的违法违纪个人行为,砍断权益传动链条,进一步维护保养人民利益、社会发展公正司法。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