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13时14分,广水交警队应山大队公安民警在北门活动岗亭处开设酒后驾车控制点,对安全驾驶两轮摩托车一男子检查时,该小伙出示的居然是C1驾照, 与所开车型不符合。了解全过程中,该小伙有心将头偏重一则,公安民警发觉其有酒后驾车个人行为,随后开展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验,其酒精浓度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驶车。
经掌握,该小伙姓周,39岁,住在应山服务处。当天在长岭吃午饭时喝过一瓶啤酒搭车到应山南门下车时,想着这时交警队已经歇息,他便抱心存侥幸安全驾驶两轮摩托车到北门,不愿历经北门活动岗亭处时就被查获。
依据路面道路交通法相关要求,对于唐某所持驾照与准驾不符合的违纪行为,广水交警队对唐某给予处罚200元、记12分解决,对其饮酒后驶车的违纪行为给予处罚2000元、记12分、扣留驾照6个月的解决。应对这般事件处理,唐某懊悔不己。
交警队提示: 为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性, 请安全驾驶与驾驶证相对准驾的机动车辆上道行车,喝醉酒千万不要抱心存侥幸驾车,一旦出现意外,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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