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决策撤消没证房拆迁房5年内只可买卖一套的约束性要求。
据了解,2018年至今,依据池州市政府《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等指示精神,该地不动产权管理中心进一步处理与人民群众密不可分有关的房产办理证件难难题,顺利完成池州市区迎宾礼仪花苑、清溪佳园、银海花苑、各地国际城、莱茵河畔、翡丽城、池州购物广场(东一号)等好几个拆迁补偿安置区和疑难问题住宅小区约1.五万套房子的初次备案,现阶段现有千余拆迁补偿安置户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可是依据2009年池州市建设局公布的《关于做好主城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及上市交易工作的通知》文档的要求,拆迁安置房属没证房动迁还房的,在备案获得房产证满5年内只可买卖一套。
为了更好地进一步考虑一部分被征地拆迁人民群众的买卖要求,活跃性房屋交易销售市场,池州市政府现撤消这一约束性要求,代表着被征地拆迁人民群众取得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就可以依据本身意向随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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