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指示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环境保护赔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调拨至税收单位征缴。征期在2021年度、隶属期是2020年度的收益,收交及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再次由原执收(监缴)企业承担。其他应付款应交未交的收益,由税收单位承担征收进库。非税收入的征缴范畴、目标、规范、分为、应用等现行政策再次依照现行标准要求实行。
为保证稳定稳步推进环境保护赔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调拨工作中,邵阳市水利局尽早生产调度布署,新宁县、邵东市等地水利局加速与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流程工作交接对接和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工作中,立即完成税收征管信息内容即时共享资源,并将计税、缴款通知等清单信息内容根据数据共享系统软件传送给县市级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为环境保护赔偿费调拨至税收单位征缴工作中出示牢靠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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