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优而不用”?就是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先评优时认认真真评、仔仔细细比,提拔重用时却又对考核结果“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让考核优秀的继续“原地优秀”,考核一般的反而优先提拔。如此运用考核结果,不仅让干部考核失去了意义,更会让那些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寒心。
《辩惑下》里有这么一句话:“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意思是说,只奖赏好的,而不惩罚坏的,就没有规矩;只惩罚坏的,而不奖励好的也会造成混乱。其实,干部考核亦是如此,只有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坚持“绩有所酬”“劣有所罚”的原则,突出“能者上”“庸者下”的考核导向,真正让出类拔萃者得重用、受褒奖,让碌碌无为者让位子、受警醒,才能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但如果“一考了之”“优而不用”,又如何推动形成干部干事创业“百舸争流千帆竞”的良好局面?
如何扭转“优而不用”的“怪象”,关键要在“用”字上下实招。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就是在告诫各级各地,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将考核结果“用”起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真正在“用”字上求实效、下实功,要坚持考用结合、考奖结合、考培结合,真正把考核结果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培养教育之中,让优秀的优先、能干的能上、有为的有位,如此,才能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干部不断增长本领、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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