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丹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决定自即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312国道丹凤境内路段通行。通告原文如下: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对321国道商洛段四轴以上大货车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丹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312国道丹凤境内路段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312国道丹凤段
二、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三、禁行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四、其他事项:确因生产、生活、建设等情况,需要进入禁行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提前到丹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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