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月3日)公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对春节假期我区烟花炮竹燃放烟花的時间、禁放和燃放烟花地区、有关惩罚对策、常见问题等开展了详细描述。从二零二一年2月11日起起效,有效期限至二零二一年2月26日。
通知全文如下:
为提升春节假期我区烟花炮竹燃放烟花安全工作,确保人民大众人身安全安全性,降低环境污染,构建我区喜气和睦的欢乐气氛,依据《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全省各区县街烟花炮竹禁限放地区设定状况,现就春节假期我区烟花炮竹燃放烟花安全工作通知以下:
一、燃放烟花時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24小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三时。
二、燃放烟花类型
本人只限燃放烟花C、D类烟花炮竹,禁止燃放烟花A、B类烟花炮竹和孔明灯,烟花炮竹类型以包装设计标志为标准。
三、烟花炮竹禁放和燃放烟花地区
(一)下列镇街或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莞城街道社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社区、东莞松山湖高新科技产业链经济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
(二)下列镇街除一部分地区能够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地区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
1.寮步镇能够燃放烟花的地区。如图所示1鲜红色地区所显示,坐落于寮步镇石步村东引河河提,约长500米,没有行车道,以政府部门当场标示地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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