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澈的爱,只为祖国”!“我们就是祖国的界碑”!戍边英雄的豪言壮语传遍大江南北,响彻神州大地。脚下是戍边前线,身后是万家灯火。他们用献血和生命守护祖国的边陲疆土,捍卫我们的和平与安宁,他们把最好的青春留在最艰苦的地方。他们是人民英雄,是国家英雄。他们受到人民的敬仰和铭记,受到国家表彰。近日,中央军委授予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一等功。
然而,在自媒体社区,在网络上,出现了不和谐的嗡嗡之音。2月19日,微博博主仇某某(网名“辣笔小球”)发布诋毁污蔑卫国戍边英雄言论;2月20日,网民陈某强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网民杨某(网名“知名Zed”)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了一条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这些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激起广大人民的强烈愤慨,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坚决依法给予了严惩。国家英雄不容诋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必须坚决守护日朗气清的精神家园。
网民擦亮“火眼金睛”,保持网络一片冰清。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89亿,手机网民规模也达9.86亿。网络空间是全体网民的精神家园,家园和谐清朗,符合全体网民的利益和愿望。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体网民的共同追求和责任。这次先后出现的诋毁戍边英雄的胡言乱语,是网民们的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得到及时处置。“辣笔小球”发布带有侮辱性语言的言论后,大量网友留言,批评这种错误言论,严厉批评不该恶意诋毁戍边英雄官兵。在短时间内,评论数量达到上千条。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发布“辣笔小球”微博截图并评论后,受到网友的数十万点赞,上万条留言支持。有广大网民的爱憎分明和同仇敌忾,那些跳梁小丑在网络空间定无立锥之地。
法律高悬“尚方宝剑”,保护网络一派平安。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不但是突破大众情感底线的失德行为,不但是破坏公序良俗的寻衅滋事行为,更是突破国家法规底线的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于这三起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事件,三个当事人都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行政拘留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平台担起“环卫职责”,保持网络一方净土。保持网民精神家园风清气爽,网络经营平台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自媒体社区也好,微薄也好,其他言论平台也好,网络经营平台必须负起责任,号召广大网民积极举报不法言论和行为,建立方便网民一键举报渠道。违法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必须第一时间给予制止,遏止影响范围。网络平台要追求健康的流量,激荡正向的能量,平台才有发展的光明前景。无论是普通网民还是所谓大V,无论有多少粉丝,在大是大非面前都要立场坚定。这次某微薄平台给予微博大V仇某某的账户停止使用1年,这个处罚值得审视反思。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者的账号是否要永远禁用,值得探讨。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担责,在健康的精神家园畅游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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