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清除带有著名医院门诊字体大小的企业登记。逐一审查在名字中应用“协合”“华山”“同濟”“华西医院”“湘雅”“山东齐鲁”“同事”等著名医院门诊字体大小的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含公司、个体户),对未办定点医疗机构许可证书或是证件不一致的,一律勒令变动名字。对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管理、美容医疗、药物等有关领域公司,其名字在应用中对群众导致蒙骗或是误会、危害别人合法权利的,一律依规给予改正。在公司变更登记或名字工商变更阶段严治核查,著名医院门诊以外的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无产权人立即受权的,一律不可在名字中应用所述著名医院门诊字体大小。
严厉查处公布虚报违反规定医疗广告个人行为。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私自应用著名医院门诊名字标志的,或运用违反规定名字公布虚假宣传、蒙骗或是诱发病人、夸大其词病况或是功效的,要增加严厉打击幅度。严厉查处虚报违反规定医疗广告,情节恶劣的,除依规惩罚外,也要立即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机关通告相关状况。
严厉查处定点医疗机构侵犯商标权违纪行为。增加对著名医院门诊商标logo支配权的维护幅度,对没经注册商标人批准,在同一种产品上应用与别人商标注册同样或类似的商标logo,在相近产品上应用与别人商标注册同样或类似的商标logo,及其没经注册商标人批准,应用与别人同样或类似的服务商标,按照相关要求严肃查处。
加强对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监管。依规依规将盈利性定点医疗机构等企业登记有关行政许可、抽样检查查验結果等信息内容立即向社会发展公示公告,应用经营异常名录名册、比较严重违反规定失信黑名单企业名录及其失信黑名单两法衔接等信用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个人信用惩罚体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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