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最新!近2000亩,赣州又一大波征地拆迁来了

最新!近2000亩,赣州又一大波征地拆迁来了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21年03月03日 12: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江西赣州墙体广告

 赣州市又有地区要动迁更新改造了


快讨论一下是否有家里周边?

日前

我从怀化市人民政府网获知

怀化市自然资源局

公布了一批征缴土地资源公示

征收土地占地面积超1800亩

涉及到博罗村、解胜村、岭上村、坞埠村

高坑村、在街上过路的村、龙潭村、坪路村

……

赶快往下看

怀化市章贡区市人民政府有关赣州市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项目土地征缴土地资源公示

赣州市蓉江新区滨江路工程项目土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规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征缴土地资源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准字号

赣当然资征〔2021〕130号。

二、整体规划主要用途

征缴用地性质为城区路面等新项目商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部位

征缴土地资源坐落于 潭东镇博罗村、解胜村、芦箕村、筱坝村,潭口镇岭上村、坞埠村。实际征缴范畴见征缴土地资源红线图。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企业及征收土地总面积

此次征缴潭东镇博罗村,博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十九组、二十组,解胜村东坑组、窑下组、崇山五组、崇山六组,芦箕村宗祠边一组、宗祠边二组、宗祠边三组、宗祠边四组、井头一组、井头二组、刘屋一组、刘屋二组、刘屋三组、棚下组、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上莹一组、上莹二组、中莹一组、中莹二组、中莹三组、下莹一组、下莹二组、下莹三组、下莹四组、王下屋一组、王下屋二组、王下屋三组、下屋一组、下屋二组、下屋三组、肖屋组、新房子下一组、新房子下二组、新房子下三组、新房子下四组、杏孜里组,筱坝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潭口镇岭上村大道上组、大塘尾组、坑子口组、上坞埠组、滩上组、薛屋组,坞埠村上屋组、潭口街组、下街组、下坞埠组、张屋组、中街组等七十六个农户团体的土地资源(最后以当场调研确定結果为标准)。

土地面积约665亩。

五、征地补偿规范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地上青苗的及附属物赔偿依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11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六、安装 现行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规范实行。

七、公示限期

本公示限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八、赔偿备案

在公示要求期内,所述征缴土地资源范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农户或别的产权人应持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征缴土地资源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到所属城镇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赔偿兑付办理手续。

九、赔偿规范异议解决

被告方对征地补偿安装 规范有异议的,由章贡区市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了的,可在60日内向型怀化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裁决。

特此公告。

怀化市章贡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怀化市2020年度第六批号大城市土地征缴土地资源公示

怀化市2020年度第六批号大城市土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规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征缴土地资源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准字号

赣当然资征〔2021〕99号。

二、整体规划主要用途

征缴用地性质为城区住房(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生态公园与绿化、文化教育(公用事业)等新项目商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部位

征缴土地资源坐落于 潭东镇东坑村、高坑村、在街上过路的村、桥兰村,潭口镇代卫村、路背村、石禾村、南大街社区居委会,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管理办龙潭村、坪路村、新路村。实际征缴范畴见征缴土地资源红线图。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企业及征收土地总面积

此次征缴潭东镇东坑村新松岭组、老松岭一组、老松岭二组、老松岭三组,高坑村老赵屋组,在街上过路的村湖洋组、排坊组,桥兰村大茔组、桥兰组;潭口镇代卫村代卫组、邱屋组,路背村田屋一组、田屋二组、田屋三组,石禾村田心组,南大街社区居委会香樟木岭组、窝下组;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管理办龙潭村下车时七组、下车时八组、大木岭十一组,坪路村酒店餐厅下组、坪二组、横潭组,新路村高万组、新路组、过万组、新万组、莲塘组等二十八个农户团体的土地资源(最后以当场调研确定結果为标准)。

土地面积约328亩。

五、征地补偿规范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地上青苗的及附属物赔偿依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11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六、安装 现行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规范实行。

七、公示限期

本公示限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八、赔偿备案

在公示要求期内,所述征缴土地资源范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农户或别的产权人应持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征缴土地资源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到所属城镇市人民政府(管理办)申请办理赔偿兑付办理手续。

九、赔偿规范异议解决

被告方对征地补偿安装 规范有异议的,由章贡区市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了的,可在60日内向型怀化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裁决。

特此公告。

怀化市章贡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怀化市2020年度第八批号大城市土地征缴土地资源公示

怀化市2020年度第八批号大城市土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规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征缴土地资源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准字号

赣当然资征〔2021〕89号。

二、整体规划主要用途

征缴用地性质为殡仪(公用事业)新项目商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部位

征缴土地资源坐落于 潭东镇茶元村。实际征缴范畴见征缴土地资源红线图。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企业及征收土地总面积

此次征缴潭东镇茶元村刁孜组、小狐狸组、石桥组、丝茅组等四个农户团体的土地资源(最后以当场调研确定結果为标准)。

土地面积约150亩。

五、征地补偿规范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地上青苗的及附属物赔偿依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11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六、安装 现行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规范实行。

七、公示限期

本公示限期自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28日。

八、赔偿备案

在公示要求期内,所述征缴土地资源范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农户或别的产权人应持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征缴土地资源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到潭东镇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赔偿兑付办理手续。

九、赔偿规范异议解决

被告方对征地补偿安装 规范有异议的,由章贡区市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了的,可在60日内向型怀化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裁决。

特此公告。

怀化市章贡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怀化市2020年度第十批号大城市土地征缴土地资源公示

怀化市2020年度第十批号大城市土地,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规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征缴土地资源相关事宜公示以下:

一、准字号

赣当然资征〔2021〕101号。

二、整体规划主要用途

征缴用地性质为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制度(公用事业)、城区住房(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公共设施等新项目商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部位

征缴土地资源坐落于 潭东镇东坑村、桥兰村、宋塘村,潭口镇南大街社区居委会、坞埠村、洋乡村、代卫村,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管理办当塘村、虎形村、龙潭村。实际征缴范畴见征缴土地资源红线图。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企业及征收土地总面积

此次征缴潭东镇东坑村坝孜里组、东坑孜组、新房子组、学馆下组,桥兰村东坑组、库下何组、库下朱屋组、排到组、盆形组、杨梅酒组、竹山下组,宋塘村新田上组;潭口镇代卫村荷树底下组,坞埠村张屋组,洋乡村吴屋组、余屋组,南大街社区居委会大门口岭组、马房栋组、大马路背组;高等院校产业园区管理办当塘村十一组、十九组,虎形村子前组,龙潭村社背二组、社背三组等二十四个农户团体的土地资源(最后以当场调研确定結果为标准)。

土地面积约715亩。

五、征地补偿规范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地上青苗的及附属物赔偿依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11号)要求的规范实行。

六、安装 现行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区府发〔2017〕2号)规范实行。

七、公示限期

本公示限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

八、赔偿备案

在公示要求期内,所述征缴土地资源范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机构、农户或别的产权人应持土地权属资格证书、征缴土地资源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到所属城镇市人民政府(管理办)申请办理赔偿兑付办理手续。

九、赔偿规范异议解决

被告方对征地补偿安装 规范有异议的,由章贡区市人民政府融洽;融洽不了的,可在60日内向型怀化市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行政裁决。

特此公告。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