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河路宿州市第九中小学大门口,公安民警对一些违反规定乘骑改装塑胶棚电瓶车的群众开展了批评教育。现场,市交警大队一中队五大队公安民警根据当场正面教育、协助家长拆装塑胶棚布,派发宣传页《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方法推进众多群众的路面安全防范意识,将文明出行核心理念传输到群众心里。
据统计,为了更好地挡风遮雨,很多群众陆续给电动式三四轮车穿上了“衣服裤子”,却不知道这类全封闭式塑胶棚布尽管能抵挡风吹雨打,却非常容易挡住驾驶员和车子前后方路人的视野,且电瓶车的封闭式设备存有比较比较严重的安全风险,易引起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队提示众多群众不必选购和乘骑全封电动式三、四轮车上路面行车,为搭建更为安全性、文明行为、井然有序的大城市公路交通自然环境,作出积极主动的奉献。
为了更好地防止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产生,确保众多群众的安全出行,交警队一中队一直坚持对全封闭式电动式三、四轮车上路面行车、电瓶车违反规定改装遮光雨棚违纪行为的严格管理处罚。尤其是开学后,将进一步增加治理工作成效,对依法查处的全封闭式电动式三、四轮车,一律依规给予依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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