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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一村民代表私吞公款近万元 离职后“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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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1日 03: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南充墙体广告

四川南充墙体广告  29日,笔者从蓬安警方得悉,蓬安县河舒镇某村村代表私吞乡民土地租借金9600元,3年后东窗事发。现在,该案依法移交蓬安检察院申述。
  据悉,2007年11月,河舒镇花园村某组推选该村乡民陆某为村代表,首要办理村上公共资金。2008年1月31日,陆某从镇政府收取该村上年 的土地租借金九千余元,但是,钱到手后,他并没有及时分发给乡民,而是将其归为己有。最开端还有乡民问及此事,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曩昔。后来也就无人问 及。
  据了解,2012年1月31日,花园村从头推举新的村代表,祝某在移交任职期间账目时,这笔土地租借金不在其间。继而,该村村委会在整理近几年账目时,才发现这笔钱已被私吞。
  现在,犯罪嫌疑人陆某使用其办理财政之便,将公共资金藏着自己使用,涉嫌职务侵占罪,此案依法移交蓬安检察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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