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机动车辆不仅违反规定并且风险,可有一些驾驶员却仍然本行素,一次酒驾被查不汲取教训,居然也要"再撞抢口"。3月14日晚,芜湖市鸠江交警队就破获了那么一名酒瘾大的小伙。
3月14日晚,芜湖市鸠江交警队二大队在管辖区湘江东路波尔卡道路设定守点,进行晚间酒后驾车整治行動。21时54分, 一辆无车牌一般二轮摩托车从湘江东路由北向南行到波尔卡道路时,忽然减慢速率,迟疑不决,鸠江交警队马上往前将此车拦停。经当场检验,酒精检测結果为65mg/ml,驾驶员因涉嫌饮酒后驶车。
公安民警在规定驾驶员龚某某某提供驾照时,他却吞吞吐吐没法出示。公安民警经进一步审查发觉,龚某某某早在2018年7月就因醉酒后驶车,被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注销了驾照。尽管驾照被注销了,但龚某某某并沒有从这当中汲取教训,夜里和盆友在一起喝过三瓶葡萄酒后,竟还怀着心存侥幸安全驾驶摩托去上班,没想到在中途被交警队当场破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要求,龚某某某驾照被注销仍安全驾驶二轮摩托车可能被惩处300元处罚,可处以15日下列拘押;安全驾驶没牌机动车辆可能被惩处200元处罚,饮酒后驶车的个人行为,可能被惩处15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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