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 壮族三月三 放假的通知》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经自治州市人民政府愿意,现将二零二一年 壮族三月三 放假了相关事宜通告以下:4月14日(阴历三月初三,星期三)、4月15日(阴历三月初四,星期四)放假了,4月16日(星期五)补休,即4月16日(星期五)歇息,4月18日(星期天)工作。 壮族三月三 暑假期内,全国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搞好常态疫情防控工作中,妥当分配好值勤和安全性、护卫等工作中,遇有重特大突发事情,要按照规定立即汇报并妥善处理,保证 广大群众渡过平安祥和的传统节日。
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
二零二一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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