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浙江日报》刊登《推进示范区内技术要素跨行政区自由流动 一体化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文。全文如下:
3月24日,长三角绿色生态翠绿色一体化示范园区执委会会与两省一市市场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公布《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下称《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致力于推动示范园区内技术性因素跨行政区域随意流动性,是在专利权维护行业完成‘不碎行政部门归属于、摆脱行政部门界限’。”示范园区执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唐晓东详细介绍,《若干举措》聚焦点跨地区专利权严维护、大维护、快维护、同维护等重要环节,在推动专利权协同维护、提升专利权服务项目共享资源流动性、推动专利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加强专利权维护一体化制度保障等4个层面明确提出16条实际的体制机制创新措施。
在推动专利权协同维护层面,《若干举措》明确提出要提升专利权综合执法合作,促进专利权司法保护协作,创建专利权多元化调解纠纷体制,推动专利权服务业自我约束,提升专利权信用体系基本建设;在提升专利权服务项目共享资源流动性层面,确立要充分发挥专利权领域机构功效,推动专利权产业发展,加速发展趋势专利权金融业,加强核查合作管理中心溢出效应;在推动专利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层面,规定推进专利权行业“放管服改革”,创建专利权造就行政审批制度“绿色通道政策”,协作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应用推动工作中,提升“一体化示范园区”知名品牌维护;在加强专利权维护一体化制度保障层面,注重要提升组织协调,发展壮大技术专业人才团队,构建优良宣传策划气氛。
“新政策将有益于推动示范园区专利权综合执法规范和司法部门裁判员规范统一,健全‘青吴嘉’三地综合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对接体制。”唐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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